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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三明市制定了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政策。以下是为您提供的三明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指南,助您轻松享受政策红利。
二、补贴对象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 (3)残疾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失业6个月以上的大龄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7)其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
1.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实现就业后,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岗位补贴。 2. 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市场需求确定,具体金额以当地政府公布为准。
四、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社会保障卡; (5)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 (1)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领取《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举报 -
三明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条件
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额的30%给予补贴。
五、申请补贴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后,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对当年已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户口不在社会保险接续地的,直接向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同级劳动就业机构申报。
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2.本人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卡面复印件;
4.证明本人已缴纳当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地税缴费凭据、社保机构缴费凭据、银行缴费凭据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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